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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小平这样的入能当法官吗致最高人民法院的公开信: 建 议 书 呈送:最高人民法院张军院长: 在网上看见您张军院长若大年纪,年过古稀扔为正义奔波,率最高法调研组深入内蒙古、黑龙江、河南省等地调研,做纪律的北辰,乃是百官之福,百姓之幸,在看见您的讲话,要求法院政治建设、人员考核、案件管理、审判监督等确保公正效率,加强审判管理理念,人岗不适,就必须调整,不能怕得罪一两个人而最终获罪党的审判事业,做敢抓善管不怕得罪人的法院干部队伍。我才从点点微光点亮烈焰的希望,增加的信心,特向您提出建议,时光飞逝、岁月如梭,我历经三年马拉松的交通事故赔偿诉讼,感到法院有一些弊病,庭审公开直播一二审几乎以各种理由不被批准,一审法院不管审判合法不合法,二审法院挂名审判99%维持原判,改判概率几乎为零,致使倾斜的天平无法扶正,经过个人诉讼的酸甜苦辣欲哭无泪的无助,提出一个小小建议望采纳,通过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可小平”无袍法官】的判例,进行一次全国性法院整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落实《中国庭审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当事人有要求的必须允许庭审公开直播,不能以各种理由拒绝,因为在这两个网站上,没有查到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卢龙县人民法院两级法院几个审判上网的判例,难道秦皇岛市卢龙县两级法院没有审理案件吗?因为最高院明确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同案同判,推动统一法律适用,规范裁量权正确行使,保证依法公正高效审判,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但是在郝树元三年马拉松的交通事故赔偿诉讼中没有感受到公平公正,秦皇岛市、卢龙县两级法院对本案的主审法官,隐形权力和灰色权力我们看不到,但判决书上适用法条合法不合法写的清清楚楚,没穿法官服及法袍看的是一目了然,希望我的建议批转专人办理,结果回复本人。通过我本人的案例,伤残赔偿金、误工费违反法律规定,丧失重大疾病保险的权利及车辆贬值损失,向当年废除收容遣送办法及劳动教养规定一样,最高法出台一个司法解释,以及报全国人大立法,填补国家空白。下面把相关秦皇岛市中级法院“无袍法官可小平”对“判后答疑申请书”附后。至今没有答复,如果是依法裁判为什么不答复? 秦皇岛市中级法院“无袍法官可小平”对“判后答疑申请书”不答复 导读:2023年10月19号将(2023)冀03民终2688号民事判决书。违背事实和法律枉法裁判,形成“判后答疑申请书”5页,给可小平法官邮了过去,快递单号【1124681570548】,留有【可小平法官】0335-7500078办公电话,40多天说没有收到,后当事人电传给【可小平法官】收到后,闪烁其词以各种理由不做答复。原文如下 判后答疑申请书: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好运来、男、汉族、1958年9月xx日出生、地址:xxxxxxxxxx
申请事项:请贵院对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冀03民终2688号民事判决书(2023年9月21日)疑点进行解释 申请人提出答疑申请,受理申请的法院和作出判决的法院有判后答疑的职责,申请人要求答疑工作认真负责,不要敷衍了事,接待法官耐心细致,有理有据解答,防止推诿敷衍,简单粗暴,激化矛盾,请将答疑情况纳入法院的管理考核范围。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于2023年10月9日收到贵院(2023)冀03民终2688号民事判决书(以下简称:判决书或二审判决书),因对判决书不予认可、认定事实清楚、适应法律正确,处理结果并无不妥、维持理由及疑点,判决书未体现司法裁判应有的公平、正义,申请人不能认可该判决书。特向贵院申请判后答疑。 本案上诉请求为5项,上诉人所主张的事实,上诉人在《民事上诉状》、二审《答辩状》中已根据法律、司法解释的明文规定、立法机关权威解释,陈述了可能对判决结果有直接影响的事实、理由和认为一审判决错误的理由。 申请人认为二审判决书存在以下问题:所载“一审法院查明事实”的内容,没有以国家法律为依据有倾向嫌疑;判决书未载明主张的事实、理由不能成立”的法律依据理由等附后。故,申请人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裁判理由等,提出问题简单叙述,请法院答疑法官了解申请人提出问题。 一、伤残赔偿金2021年发生事故2023年算赔偿相差两年赔偿申请人1958年9月20日出生,2021年5月18日出现交通事故住院,于2021年7月31日出院,住院治疗74天,伤情经卢龙司法医学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2023)活鉴字第94号,鉴定意见:1、申请人共计12根肋骨骨折构成九级伤残。2、申请人胸椎及腰椎多发骨折的伤情构成十级伤残。伤残赔偿金20年,【年龄增加一岁减少一年,2021年申请人是62岁减去两年是18年,但判决书上显示是16年,明显与事实不符,伤残鉴定一个9级伤残一个10级伤残,中国裁判文书网同等案例9级伤残20%,10级伤残2%两次叠加22%可是判决书上显示是21%】但在【二审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冀03民终2688号民事判决书】第13页19-20-21行,第14页1-6行二审认为,伤残赔偿金应计算为评残日的前一日,本案中,申请人的评残日为2023年5月12日,结合申请人的实际年龄,此时确定申请人的伤残赔偿金为16年,并无不妥;符合规定,本院不予支持的法律依据,请贵院解答。 【法官答疑】二、误工费723天判赔180天的法律规定条文申请人2021年5月18号出现交通事故到2023年5月12日鉴定下来共723天,卢龙县人民法院(2023)冀0324民初713号民事判决书酌定为180天,【二审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冀03民终2688号民事判决书】第14页7-10行,出现本院认为,一审法院结合申请人伤情及农村居民的实情,酌定为180天并参照2023年河北省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计算并无不当的法律依据,怎么涉及保险理赔就按评残日的前一日计算】涉及申请人误工费赔偿计算,一、二审法官就酌情定,符合不符合2022年5月1日【最高法发布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法释〔2022〕14号,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请贵院解答。 【法官答疑】三、营养费20元至40元就低不就高法律规定及文件随着社会的发展,生活水平和健康水平提高,物价上涨,申请人被撞断12根肋骨喝点骨头汤还被拒赔,伤者营养费20元至40元规定,一律就低不就高,购买食品不予采纳,【二审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冀03民终2688号民事判决书】第14页11-12行显示于法无据不予支持,一二审法院主审法官有没有考虑申请人年迈或因严重伤害或者损伤部位伤残情况,还是一律按20元判赔的法律依据及文件。 【法官答疑】四、护理人员系农民从事文化娱乐判赔却按居民服务修理!根据2022年5月1日【最高法发布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法释〔2022〕14号,第八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申请人护理没有雇佣护工,由家人护理系农民从事文化娱乐,按居民服务修理业计算,家人护理既不服务也不修理,护理分完全不能自理或半自理,现在护理人工费上涨,雇工需要每天300元左右,一审法院以138.84元计算赔偿,在【二审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冀03民终2688号民事判决书】第14页12-15行本院认为申请人主张无证据予以证实,申请人护理提供村委推荐函已经证明是农民,还要怎么证明,请法院给以解答。 【法官答疑】五、丧失重大疾病保险的权利申请人被撞断12根肋骨,丧失重大疾病保险权利,一旦生病难以负起高昂的医药费,在【二审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冀03民终2688号民事判决书】第14页17-18行,因与本案不是同一法律关系,本院不予评价。申请人因发生交通事故撞断12根肋骨,才丧失重大疾病保险权利,怎么不是同一法律关系,如果申请人不被撞断12根肋骨,可以上重大疾病保险,申请人没有让法院法官评价,是让法院判赔,不支持的法律依据。 【法官答疑】六、秦皇岛法院收诉讼费空间大 一、二审收费标准相差一万2023年10月9日申请人收到(2023)冀03民终2688号民事判决书,二审案件受理费12328元,由申请人负担10153元,大写(壹万零壹佰伍拾叁元)申请人诉请赔偿金536168.88元,大写(伍拾叁万陆仟一百陆拾捌元捌角捌分),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中心支公司负担2173元,大写(两仟壹佰柒拾叁元)争议金额95000元(玖万伍仟元)一审民事判决书(2023)冀0324民初713号,判赔金额275897.59元,大写(贰拾柒万伍仟捌佰玖拾柒元伍角玖分)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209元,由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中心支公司负担,一二审案件受理费相差一万多元是如何计算的,是否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申请人掰着脚指头算也没算出1万多,请法院给以计算诉讼费的办法及公式书面答复。 【法官答疑】七、一、二审拒绝《法院公开庭审录像直播申请书》的法律依据申请人一、二审都递交了《法院公开庭审录像直播申请书》都被无理拒绝,请法院解答,一、二审法院开庭从来就都没公开直播开庭过,还是专门不给申请人公开开庭直播,还是一二审法院没有开庭直播设备,请解释。 【法官答疑】八、二审开庭“无袍法官”独任审判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023年9月15日在秦皇岛市人民法院203审判庭开庭,独任法官“可小平”不穿法袍审理,但二审(2023)冀03民终2688号民事判决书上出现合议庭三人,请问贵院开庭一贯是这种形式挂名审判,还是专给申请人挂名审判,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请贵院作出合理解释。 【法官答疑】综上,申请人提出的问题,望法院审判人员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依据法律的规定,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独立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一审判决书未依法判断的理由和结果。二审法官认为一审判决书这样判符合法律规定,法律依据条文。 盼望贵院依照“答疑针对申请人的申请或质疑理由,耐心细致地做好申请人的法律释明和答疑工作”,答疑法官应当针对申请人提出的八个问题进行答疑,逐条予以明确的答复,公开法官合议庭过程,证明法官逻辑性、合理性、合法性,减小判决书无说服力之缺陷的影响。 鉴于法官可能无足够时间当面详细答复,特申请贵院给予书面答复。如果贵院安排当面答复,请先给一份答复意见书面文稿,以使申请人能够提前准备,便于准确理解贵院答复意见,提高法官答复时沟通质量和效率,如不做回复证明以上疑问全部有瑕疵、属实,默认枉法裁判,申请人将原文公布于众。谢谢 此致 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好运来 2023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