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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经开区一工地涉嫌瞒报一起死亡事故

时间:2025-04-17     作者:追踪报道【原创】   阅读

长治经开区一工地涉嫌瞒报一起死亡事故

长治市经开区数据流量谷建筑工地2025年3月5日17时发生一次安全事故,死者张耀春.53岁系河南省南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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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该企业在施工许可证到期时未采取相应安全措施的前提下于2025年3月5日下午导致张某在拆卸支护架时不幸从三楼跌落死亡。事故发生后此项目部未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汇报,而是私自准备找一车辆将尸体拉走,被及时赶到的家属拦至工地现场,具家属称当时发生口角,家属随即拨打110报警。警方出警排除他杀自杀可能。企业随后通知家属在附近酒店私下解决此事,死者在工地停放三日后企业和建筑方代表、贾某与死者家属协商达成125万一次性解决此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希望相关部门对死亡瞒报责任事故为零容忍,加大打击企业瞒报死亡事故的力度。杜绝此类事故的发生,维护法律尊严!对此我们将继续已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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