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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经开区一工地涉嫌瞒报一起死亡事故时间:2025-04-17 长治经开区一工地涉嫌瞒报一起死亡事故 长治市经开区数据流量谷建筑工地2025年3月5日17时发生一次安全事故,死者张耀春.53岁系河南省南阳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希望相关部门对死亡瞒报责任事故为零容忍,加大打击企业瞒报死亡事故的力度。杜绝此类事故的发生,维护法律尊严!对此我们将继续已与关注。 下一篇大爱无疆——王正贤 |